解读|十年、两部长、国务院两报告,文化产业发展史
第2502期文化产业评论
近日,受国务院委托,文化和旅游部部长雒树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点我查看)。其实,2010年4月28日,时任文化部部长蔡武代表国务院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也曾作过“关于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比两次报告,透露出哪些重要信息?十年间文化产业发展又折射出哪些特点?
作者 | 文旅小军哥
来源 | 文化产业评论
正文共计4464字 | 预计阅读时间15分钟
长期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各位委员和人大代表对发展我国文化事业、文化产业高度重视,在重大政策落地、完善文化法治保障及破解发展难题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据中国人大网显示,2010年4月28日,时任文化部部长蔡武代表国务院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也曾作过“关于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比此次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文化和旅游部部长雒树刚所作的报告内容,我们可以清晰地发现,相隔10年两次报告全面反映了我国文化产业20年来的发展历程,同时也为推动文化产业向支柱性产业迈进提供方向、释放了信心。
认知——从概念模糊到界定分明
10年前,原文化部部长蔡武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介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背景时说,目前,国际上对文化产业的定义、行业界定以及分类标准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我国将文化产业界定为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将影视制作业、出版业、发行业、印刷复制业、广告业、演艺业、娱乐业、文化会展业、数字内容和动漫产业等列为九个重点发展的文化产业门类。
10年后,关于文化产业的概念和范围,文化和旅游部部长雒树刚所作的报告中给出一个清晰的答案:文化产业同公益性文化事业相对应,是指以文化为核心内容而进行的创作、生产、传播、展示文化产品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活动,涵盖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文化等领域,涉及中央宣传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电影局)、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等职能部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在内容上有交叉,在工作上有融合,但不完全重叠,目前在统计上也是分开的。
经过10年来的探索实践,我国文化产业从无到有、由小变大的中,对文化产业内涵和外延的认识和理解也越来越清晰。此次,雒部长在回答文化产业概念、范围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同时,进一步厘清了文化产业和旅游业之间的关系,终于让颇具争议和困扰业界多年的“我是谁”的问题“尘埃落定”。
纵观10年前探索起步期,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措施主要依靠中央推动和政府主导。由于当时各级对文化产业认知存在争议性,加之文化事业单位和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处于试点阶段,文化市场主体尚未形成规模化发展。
2000年10月,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文化产业”概念在文化产业政策中正式运用,并首次提出“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将文化产业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之中。
2001年3月,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纲要》中,文化产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被确认,文化产业开始和文化事业共同发展。2002年,党的十六大正式将文化活动分为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两个方向,这一举措被称谓文化产业的“二分法”。此后,各类文化产业政策开始出台,文化产业开始形成,并逐步提升到国家战略性地位。
2012年,《“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指出,文化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略的重要组成都分,这标志着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步入新阶段。这一时期,随着我国文化体制的改革的日益深入,文化消费需求日趋旺盛,政府对文化产业的管理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开始大力培育具有发展后劲的文化产业,逐渐形成覆盖体制、人才、金融、融合的全面扶持政策。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文化企业、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鼓励扶持民营文化企业、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和数字文化产业,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政策措施,覆盖范围之广、支持力度之大可谓“空前”。据不完全统计:仅2018年相关部委出台各类涉及文化产业发展近70个。
以财政支持为例,10年前,中央财政刚设立了“扶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仅有26个省(区、市)设立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财政投入约25亿元。10年后,中央和有条件的地方都已设立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累计金额超过600亿元。2013年至2018年,中央财政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75亿元,支持项目超过4000个。
透过这些政策,我们不难发现,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竞争提升文化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让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更好地发挥对产业的引导作用,是这些政策一以贯之的总基调。
回顾两次报告的政策措施,我国文化产业可以说是“政府驱动型发展模式”,每前行一步,都离不开政策的驱动和指导。20年间我国文化产业政策从无到有再到渐成体系,不断完善,为引导产业发展方向、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对比10年间的两次报告,一组组数字,清晰地勾勒出中国文化产业从探索、起步到逐渐壮大的“成长轨迹”。
从产业增加值看,2007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为 6412亿元,占GDP比重2.6%;2008年为7600亿元,占GDP比重 2.45%;2009年文化产业增加值为8400亿元左右,占GDP比重为2.5%左右。而到了2017年,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为34722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4.23%,正向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目标迈进。
从市场主体看,截止到2008年底,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共有法人单位46.08万个,非法人单位2.43万个,个体经营户49.69万户。而10年后到2018年底,全国文化企业共309.28万户,占全部企业数量的8.9%;2018年,全国新登记文化企业52.21万户,同比增长6.9%。与2008年相比,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增加了7.4倍。
从骨干企业发展看,截至2018年底,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数接近6万家。2019年5月最新发布的第十一届“全国文化企业30强”,主营收入4164亿元、净资产3636亿元、净利润456亿元,且主营收入首次突破4000亿元大关,净利润首次突破450亿元大关。与2008年首届“30强”主营收入545亿元、净资产487亿元、净利润51亿元相比较,分别增长约8倍、7倍和9倍。前后10年对比,可谓质效倍增。
从区域发展上看,2008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5%的省市有北京、上海、广东、湖南、云南。其中,云南省2008年文化产业增加值300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为5.8%。到了2017年,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过千亿元的省(区、市)已有13个,其中,广东、江苏、浙江、山东等省超过3000亿元;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5%的省市分别是北京(9.64%)、上海(6.79%)、浙江(6.19%)和广东(5.37%),文化产业已成为支柱产业。
从“走出去”进展看,我国引进和派出的文艺演出每场收入比约为10∶1,全部海外商业演出的年收入不到1亿美元,不及国外一个著名马戏团一年的海外演出收入。今非昔比,2018年,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出口总额达1370.1亿美元,同比增长8.3%。2012年至2017年,全国版权输出从9365项增长到13816项,增长47.5%,版权输出与引进的比例从1:1.9提高到1:1.3。2018年,中国自主研发网络游戏海外市场销售95.9亿美元,同比增长15.8%。
对比分析两次报告中指出的主要问题,充分反映了我国文化产业在不同时期面临的困难和现实障碍。
如果说,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前10年是学步前行阶段,后10年则是爬坡过坎阶段。正如雒树刚部长所言,尽管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也要看到,我国文化产业仍然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规模总量还是质量效益,无论是对内满足人民需求还是对外扩大文化影响力,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10年前,时任原文化部部长蔡武在报告中坦言, 当前我国文化产业总量还不够大、水平还不够高,对经济结构的调整作用发挥不够,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及影响远远低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问题突出体现在文化企业“软小散滥”、政策法规体系不健全、盲目发展的苗头一定程度存在,规划、引导和调控有待进一步加强。
并针对上述问题提出,研究制定“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着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与管理、加大政府投入和金融支持、加强各项基础性工作、建设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扩大文化消费、加强科技支撑、扩大对外文化贸易等九条举措。从后10年我国文化产业措施和成效看,尤其是加快完善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财政、金融、税收、土地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为解决“软小散滥”等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众所周知,2017年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23%,仅比前一年(4.14%)提高了0.09个百分点。按照这个增速,要完成增加值5%的支柱性产业目标,至少还要8-10年。如何实现突破性创造性发展,显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必须跨越的坎。
10年后,雒树刚部长在报告中依然提出五个方面的问题:高质量文化供给不足;产业发展不平衡;文化企业实力偏弱;创新驱动能力不足;国际市场竞争力不强。透过这些问题背后现状可以发现,除了文化市场外部环境外,制约产业发展的内因仍然不少。比如,企业实力偏弱、国际影响力不高、创新和供给的问题,都是制约产业增速的难点和痛点。
问题是最好的导向。在敢于自我否定中突围前行,已经成为我国推动文化产业稳中求进的重要方针。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雒树刚部长在报告中表态,下一步将从九个方面着力,虽然与10年前九方面有近似内容,但发力的方向发生了重大转变:一是加快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二是把创作生产优秀文化产品作为中心环节。三是增强文化企业的市场竞争实力。四是构建规范有序的文化市场。五是打造文化产业人才高地。六是推动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七是促进文化资源与金融资本有效对接。八是完善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九是完善文化产业发展的法治保障。
这九个方面既要宏观的政策,又有微观的创作生产;既有实实在在的抓手,又有切实可行的方法。报告特别提到了文化立法工作,文旅部正在加紧对“文化产业促进法”草案进行修改完善,争取尽快按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据悉,《文化产业促进法》将重点聚焦“促进什么”“怎么促进”两个核心问题,围绕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核心要素,确定在创作生产、文化企业、文化市场3个环节发力,在人才、科技、金融财税等方面予以扶持保障,营造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法治环境。
多少事,从来急,天地转,光阴迫,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就在笔者书尾凝神之时,公众号推文弹出《文化产业促进法》公开征求意见的消息,尽管这部“难产”的法律几经流转,但终于还是进入了人大立法程序。系统分析梳理此次《国务院关于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情况报告》,我们有理由相信,我国文化产业一定会迎头新时代的曙光,向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目标稳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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